问题 |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吗 |
释义 | 货运合同托运人具有告知义务。其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性。 一、运输合同违约赔偿怎么规定 进行划分,来明确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后,再进行确定赔偿的金额等问题。 (一)托运人责任常见的有: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百分比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常见的有: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二、顾客拒付发票运费要承担责任吗 货到付款收方拒付运费,发件人要担责。 因为尽管快递等货运公司提供货到付款服务,但货运公司实质是为发件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是与发件人存在的货物运输合同。所以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后,未收到运费的,可以要求发件人支付运费的。发件人不能主张是收货方让其寄送货物,并要求选择货到付款的付费方式等原因,拒绝支付运费。 当出现收货方拒付运费的情形,并因此发生纠纷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发件人与货运公司就运费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2、当协商不成时,货运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发件人,要求支付运费及相关损失的,如利息损失。 三、承运人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承运人履行的义务是: 1、安全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 3、按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4、对货物毁损存在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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