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动滑板车是不可以上路的。目前并没有全国范围内的法律对电动滑板作出规定,但是北京上海均提出使用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将被罚款,还将责令违法人立即改正,不得继续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法律客观: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下列车辆,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驶: (一)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但全挂车、三轮汽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以及外省市号牌低速货车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 (三)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四)市人民政府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 外省市号牌拖拉机以及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下列车辆,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驶: (一)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但全挂车、三轮汽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以及外省市号牌低速货车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 (三)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四)市人民政府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其他车辆。 外省市号牌拖拉机以及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