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赠送的东西能要的回吗 |
释义 | 离婚时送的东西不能要回,除非具备以下撤销赠与的条件: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时约定的义务。 一、房子过户给子女后还能过户吗? 不能。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 二、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履行后能撤销吗 能。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很难撤销,除非出现以下这些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证,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三、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包括: 1、赠与物权利没有转移,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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