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申请专利费用减免流程 |
释义 |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一、个人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审批条件 (一)个人发明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条件 (二)专利申请人申请费用减免的话,应该向专利局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最好的话是在里面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当然我们需要记住在申请费用减缓的申请书上面,我们需要全体申请人的盖章或者签字; (三)申请费用减缓还需要如实的填写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当然我们还需要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 二、个人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费用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四条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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