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救济中,如何评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救济中,评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工伤造成的伤害程度及对工作能力的影响,不仅决定了工伤赔偿的数额,还能决定劳动者是否能够回归工作岗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评估工伤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体检:工伤劳动者需要进行相关的身体检查,评估工伤后的身体状况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 2.职业能力鉴定:通过职业能力鉴定,评估工伤后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是否符合原来工作的要求。 3.岗位适应性评估:对工伤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进行分析,评估劳动者是否能够适应原来的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致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并帮助残疾劳动者安排适当的工作。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致残或者患职业病导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由基金支付的伤残津贴。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伤残津贴的标准按照残疾程度分档,普通劳动关系人员分为十级,领导干部和职工中的技术人员分为八级。 评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对于工伤救济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用人单位应当尽力为工伤劳动者提供恰当的岗位安排和理解,促进其尽早恢复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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