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应当写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具体信息;2、应当写明承包运营要遵循的总原则,对承包时长、具体时间段和承包费用进行明确;3、对承包方合法经营、自主经营,发包方经营财务监督、保障合法利益等权力义务进行约定;4、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