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一般都包括以下几项: 1、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合同标的,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等;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还没有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已经进行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 一、签订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如下: 1、审核购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条款以及表达模糊的条款,对容易产生的误解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注释; 2、查看对方的相关证件,确保取得房屋所有权; 3、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总之,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补办合同,或者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内没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注销,并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到房产局备案处报出所购买的项目,在系统内可以查询到开发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