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摊贩备案卡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1、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是各地针对“三小”(即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分布广、规模小、数量多,在方便百姓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情况下,加强实施管理备案证; 2、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可称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小经营店经营者提出经营的,需要申领小经营店登记证,此前已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申领小经营店登记证(当事人申请变更的除外)。登记证、备案卡也就是“三小”的“身份证”。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许多不同: 1、针对对象不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是各地针对“三小”即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食品经营许可证针对所有食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 2、适用法律法规不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只适用各地方制定法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为国家法律法规; 3、扮演身份不同。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基本上无固定法定地点,多数为无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扮演“临时身份证”角色;食品经营许可证只是行业经营许可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