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庭前有必要去法官见面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案件相关问题可以打电话和法官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6: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