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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和我的丈夫已经分开两年了,现在想离婚,您能告诉我如何办理吗?
释义
    夫妻两年未同居,可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如对方不同意,可去法院起诉,分居满两年且调解无效则判决准予离婚。夫妻两年没有在一起,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结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后,法院调解无效,便会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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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