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回重审诉讼费是否重新收费 |
释义 | 发回重审诉讼费不需要重新收费。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不需要诉讼当事人再交纳诉讼费。因为发回重审意味着一审判决存在着错误或者不当。 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原来判决中认定的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 2、原来的判决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对案件的正确判决有影响; 3、当事人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没有做出处理、判决的; 4、二审法院可以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话,也可以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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