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协调外国政府方面,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协调外国政府方面,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立场和要求。但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国际私法》第二十一条:当涉及到涉外案件时,适用当事人所在国法律或国际公认的法律原则。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当事人可以自行搜集证据,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有关机关、团体和个人的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法》第十二条:驻外机构依法为中国公民和法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包括协调外交部门对外提出建议或者提供情况和证据。 因此,在协调外国政府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搜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信函、证件等,并根据需要向有关机关、团体和个人申请调取证据,同时可以申请驻外机构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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