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分支机构吗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负责人变更的,提交变更后新负责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的,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申请变更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后新负责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 5.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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