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何时可以使用 社会保障卡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先发下去,再逐步用起来”。对所有参保对象的全面发卡需要一定时间。在未实现全面发放之前,原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的具体使用日期,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向持卡人公告。 2.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的激活 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可随时激活,激活后即可使用。 办理激活手续,须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办理时需要重置用户银行账户密码。 3.社会保障卡的密码 社会保障卡有两个密码,即社保账户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 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56”。 持卡人不修改社保账户初始密码的,默认为该用户不启用密码,办理业务时无须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一经修改,就默认为该用户启用密码,以后凭卡办理业务时均须输入密码。 银行账户初始密码由合作银行按自定规则设定,持卡人可向合作银行网点或拨打电话“12333”咨询,该初始密码在进行银行账户激活时要进行修改。银行账户密码必须启用。 4.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持卡人可通过触摸屏等联网的自助设备或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重置社保账户密码。 银行账户密码可通过ATM机、营业网点柜台等渠道进行重置。 密码重置须持卡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密码必须设为6位阿拉伯数字。请不要将6位相同数字、连续数字、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等作为用户密码,建议将几个常用数字简单组合成密码使用。 注意: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及解挂后密码可以不用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