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企业如何转为分企业? |
释义 | 律师解答: 子公司转为分公司,通常可以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也就是母公司作为合并的主体,同时母公司成为存续公司,子公司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一般子公司在变为分公司时必须要经过子公司清算的程序,同时要在税务和工商办理正式注销之后,再由母公司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 1、计划合并的公司股东,需要分别作出合并的决议; 2、各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明细; 3、各公司签订《合并协议》; 4、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0天之内,通知债权人或者30天之内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5、财务调账、报表合并等处理; 6、合并报表之后,进行资本验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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