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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助学贷款的办理流程
释义
    1、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并协助客户办理,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贷前调查。贷款受理后,经办人员着手对借款人及受教育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信誉、借款人资信等级和贷款的担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报信贷审批部门审批;
    3、审批。审查人员对借款人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借款人和经办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正确、完整、合规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
    4、发放。经办人员根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落实担保手续。同会计部门核定指标后办理贷款发放;
    5、贷后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贷款发放后,贷款行应当与受教育人所在学校和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加强联系,掌握受教育人的动态,有效防范风险;
    6、贷款回收。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异地转账等形式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贷款行应及时为客户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一、商业助学贷款的担保方式
    可以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
    1、采取抵押的,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要时会要求办理以建设银行为优先受偿人的抵押物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投保期间抵押物不得转让、出租、变卖或再抵押;
    2、采取质押的,可以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类国债、个人寿险保险单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质押;
    3、以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是自然人,且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相应资信等级,并签订《个人消费信贷保证合同》;
    4、以信用方式申请的,必须经建设银行核定信用等级,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的额度。
    二、商业助学贷款额度是多少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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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