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里办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 |
释义 | 浙里办办理儿童医保的流程如下: 1、新生儿要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 2、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由经办人员签名盖章后,把参保登记表送到市医保中心居民科制作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 儿童医保报销范围: 1、门诊医疗费用:购买了儿童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被保险人因普通疾病或者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其中,“大病”主要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等; 2、特药费用:若被保险儿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按照规定发生的特效药费用,可申请儿童医疗保险报销; 3、住院医疗费用:被保险儿童因疾病需要急诊抢救并入院治疗的,如果所诊治医院为有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那么在此期间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所在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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