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公司与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是怎样的 |
释义 | (1)注意外企是哪种类型。如果是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他们聘用员工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劳动关系确立标准的一个强制性的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能够尽可能地把涉及个人权益的主要方面在劳动合同中给予明确,要考虑在将来的发展当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比较重大的变化,比如说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要离开,单位收不收违约金;如果要收取,什么时候收取、怎样收取,最好在合同当中予以明确。如果是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办事机构。按照1996年北京市政府的6号令,由于这些外国公司不是中国法人,它是外国法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些外国法人驻华办事处在招人的时候,要求他们一定要通过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外事服务单位来招聘。由外事服务单位招聘以后,把这些人派到外国公司驻华办事处工作。显然,在这种法律框架下,中国公民到这样的外企工作,也就是到办事处工作的时候,他首先应当是和外事服务机构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和外事服务机构建立劳动关系。这个劳动合同和直接聘用合同是不一样的。然后在具体工作岗位,在具体待遇方面,都是由驻华办事处直接进行聘用和支付相关的费用。这里,按照法律来讲,等于有两个合同了,一个是办事处和外事服务机构之间签署的一个劳务派遣合同;另一个是劳动者和外事服务机构签署的劳动合同。 (2)在外企工作中的劳动时间及待遇问题。关于工作时间方面的法律属于公法范畴,要按照劳动实施地的法律来办理,所以工作时间要按照中国的法律。由于他们是外企,可能有一些稍微有一点特殊性的地方,即除了中国法律所要求的这些休息、休假以外,一些外国企业本国当中对于员工的休假可能也要适用于他们,在这点上对员工来说是有利的。关于加班的问题,也是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所确定的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国家最低的标准,公司可以制定高于国家给予加班费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的基础取决于公司自身的效益,如果是中国法人,当然要上住房公积金;如果是驻华办事处,由于外国公司驻华办事处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用人主体,应当由外事服务机构来给他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手续,由于外事服务机构在这里赚取的只是中介的费用,所以外事服务机构通常把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险都交由外国驻华办事处来承担,但这是委托的一种关系,具体支付是由外企来支付,但是办手续是由具有中国法人的外事服务机构来办的。 (3)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雇员在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有三个解决方式和解决渠道。第一个渠道是调解,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工会设立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者可以到工会找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跟企业进行协商解决。第二是如果双方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一个程序,是法律解决的途径。在这个过程当中,并不排除通过熟人等其他途径来解决,法律解决仅仅是在大家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的一种方法,但是要注意一点,劳动法当中所确定的劳动争议提起时间的期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