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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八下政治宪法宣誓的意义
释义
    法律分析:
    决定明确了进行宪法宣誓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即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决定规定了统一的誓词内容,即“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决定规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宣誓仪式的组织者,即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的宪法宣誓由外交部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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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