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独资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如下: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公司名称。个人独资公司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公司也不例外。但由于公司主即出资人对独资公司的债务无限责任,因此《个人独资公司法》对出资的最低数额未作强制性规定;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独资公司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经营场所对于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墨守成规地、法律文书送达地等均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从事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指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等因素而需具备有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与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