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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仍住在一起怎么办
释义
    去办理离婚,首先就要明确你们的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得以解决。
    如果你们离了婚还住在一起,那么这就属于同居关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个时候也许财产就和你们签署离婚协议时的财产不一样了。所以建议事先就财产问题协商清楚。
    一、离婚后没分户男方债务女方需要还吗
    离婚后如果双方还在一起共同生活,因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双方只是同居关系。那么在同居期间,男方产生的债务,女方是否需要承担呢?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就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则没有还款义务。债务由谁承担与户口是否分开没有关系。那么如何区分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呢?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以按共同债债处理。也就是说在双方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产和共同生活男方所借的债,一般按同居双方的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还债的义务。但是如果男方借债不是用于共同生产和共同生活,一般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
    二、离婚财产分割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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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8: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