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保险有以下几种情况能退,具体如下: 1、在职死亡,参保个人死亡后,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2、出国定居,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重复缴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4、农民工返乡,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账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养老保险退保的流程如下: 1、公安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已加盖“注销”字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参保人护照及复印件; 3、本人在参保地银行活期结算账户正本及复印件一份银行卡需双面复印。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