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的结婚证、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还有男女双方当当事人各自的两张一寸正面照片。同时当事人还应该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的说明书等等,在离婚告知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取得离婚证,婚姻夫妻关系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