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设立浮动抵押 |
释义 | 动产浮动抵押权的设立,需要两个要件: (1)抵押合同有效; (2)抵押人对现有动产享有处分权。 一、登记人员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一、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查有关内容;登记机关决定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 二、对核准抵押登记的,登记人员在抵押人的《房地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中加盖抵押专用章,填写抵押日期及抵押权人,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及录入电脑。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二、无产权证的房屋具有什么处分权 无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处分权,要取得产权证之后才有处分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不动产抵押是不是登记才生效 不动产抵押是登记才生效。以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不动产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飞机。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房地产抵押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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