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修改社保参保险种 |
释义 | 投保险种一经确认无法修改,除非退保,但其他可以变更,比如地址、年龄等。 一、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现价将变动 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后,您可以选择将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来行使投保人的相关权利。同时请您注意如果条款约定不可变更投保人的则不能办理,更改投保人后需重新选择续期交费方式。 办理方式及应备文件: 预约亲临柜面应备文件: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客户信息变更类); 健康及财务告知(保单存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责任的险种时由新投保人填写并签名); 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原投保人身份证件。 二、车子上第二年没交保险了被划了能退吗? 无论是否处于保险犹豫期,投保人都可以选择退保。但是,如果投保人选择在犹豫期过期后退保,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将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投保人选择在保险的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退还投保人缴纳的保费。而保险犹豫期的时间一般为签订保险合同后的10天(如果通过银行购买保险,则是签订保险合同后的15天)。尽管投保人不会受到经济损失,但是退保终归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如果没有必要,投保人最好不要随便退保。由于在犹豫期后退保,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并不建议投保人在犹豫期过期后退保。这样不仅会丧失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服务,还要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投保人应该做的,并不是在买错保险之后选择退保,而是在投保的时候,就对保险产品精挑细选,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核心目的,是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服务。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和增值服务,都是在保障服务的基础上锦上添花。投保人应该在满足保障需求的前提下,对保险提供的增值服务和附加服务进行选择。 三、人寿保险法保被执行的人多吗 一种意见认为可以执行。因为在投保有效期内并且未发生保险事故,保单的现金价值应归投保人即被执行人所有,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内部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对抗法院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可以执行。虽然现金价值是投保人的,但考虑到康宁保险是一份人寿保险合同,关系人的生命价值,如果被保险人同意退保,法院可以执行保单的现金价值,如果不同意退保,法院不能强制被执行人退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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