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道路积水哪个部门负责 |
释义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积水问题,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道路,市、县的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其他道路由产权人、管养部门负责,排水渠道堵塞导致的积水由水务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 城市道路积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如市政道路由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负责,公路由市、县的公路主管部门交通局负责,其他道路则由产权人、管养部门负责,若是由于排水渠道堵塞导致的积水,则是由水务部门负责。 拓展延伸 城市道路积水:部门职责与解决方案 城市道路积水是一个常见的城市交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城市道路积水的处理责任主要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市政工程部门承担。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巡查道路积水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疏通和清理。市政工程部门负责道路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道路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有效运行。此外,交通运输部门也需要配合,及时调整交通流量,避免积水导致交通拥堵。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还需要加强市民的意识和参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水情况,共同维护城市道路的畅通和安全。 结语 多部门合作,共同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是确保城市交通畅通的重要举措。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监测和巡查,及时采取疏通措施;市政工程部门要加强排水系统建设和维护;交通运输部门需调整交通流量,避免拥堵。同时,市民也应积极参与,及时报告积水情况,共同维护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只有各方合力,才能有效解决城市道路积水问题,提升城市交通品质。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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