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政道路、公路和其他道路的管理主体分别是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路主管部门和产权人/管养部门。对于排水渠道堵塞导致的积水问题,由水务部门负责。 法律分析 市政道路: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建设局。公路:市、县的公路主管部门,如交通局。其他道路:一般找产权人(小区业委会)、管养部门(区建设局、县乡公路养护站等)。如果是由于排水渠道堵塞导致的积水,是由水务部门负责。 拓展延伸 道路积水处理:相关部门及应对措施 道路积水处理通常由市政工程部门负责。当道路出现积水问题时,相关部门会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他们会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确定积水的原因和程度。然后,他们会采取适当的排水措施,例如清理排水沟、疏通下水道等,以确保道路上的积水能够迅速排除。此外,他们还会加强道路维护,修复破损的排水设施,以预防积水问题的再次发生。此外,相关部门还会通过媒体渠道提醒市民注意道路积水情况,并提供紧急联系方式,以便市民及时报告和处理道路积水问题。这些措施的目的是确保道路畅通,提高交通安全和市民的出行便利。 结语 市政道路、公路和其他道路的积水处理通常由相应的部门负责。他们会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勘察和评估,采取适当的排水措施,修复破损设施,并通过媒体提醒市民关注道路积水情况。这些措施旨在确保道路畅通,提高交通安全和市民的出行便利。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按照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改建、拓宽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结合部,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