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集采协议是指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时,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统一采购的行为,即政府集中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目的是为形成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重复劳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一般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