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迁移户口一方需要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原《户口簿》。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