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公积金多久结息一次? |
释义 | 公积金结息分为上年余额结转和本年每月缴存两部分,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退休证明等。办理公积金业务需遵循政府部门的程序要求,否则可能涉及法律适用错误。 公积金结息和提取的相关要点和条件。 公积金结息时间、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以及办理过程中需遵循的程序要求。 法律分析 一、个人公积金多久结息一次? 每年的6月30日为公积金的结息日,公积金结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上年余额结转的部分,按银行三个月定期结息;另一部分为本年每月缴存的部分,按银行活期结息,到年底均滚入今年末余额,若发生支取,一般支取前一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二、提取公积金条件和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有关公积金的结算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政府部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着明确的程序要求,个人在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时,需要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后合法的处理,否则可能造成法律适用错误。 结语 公积金结息分为定期和活期两部分,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个人应遵守政府部门的程序要求,确保合法处理,以免发生法律适用错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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