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还能住一起吗 |
释义 | 离婚了还能住在一起。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但没有规定不允许住在一起。 一、夫妻离婚两岁的孩子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夫妻离婚,两岁的孩子判给母亲。但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会被判给父亲: 1、如果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应该和孩子住在一起;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 3、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的; 4、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6、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7、父母双方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8、如果孩子已满八岁,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二、同居人的抚养义务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三、夫妻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钱的条件有:一、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登记后并没有真正的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二、结婚前男方给付彩礼钱给女方导致男方或男方父母生活困难的,离婚后没有房子居住或者是离婚后分割的财产难以支撑基本生活。符合这两种情况的,在办理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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