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迁出人员还在户口本上吗 |
释义 | 已迁出人员还在户口本上。户口已经迁出,原户口本盖上户口迁出注销字样,还有何时何因迁往何处的记号;登记结婚必须带户口本,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在户口本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字样。如果已经结婚,而户口本上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婚姻状况栏显示未婚的,迁移户口时迁出地派出所不知道当事人已经结婚,不过迁入地派出所是知道的,因为迁入地派出所需要在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迁入后,户口本中婚姻状况栏会有已婚或者有配偶的字样。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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