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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吕梁市伤残鉴定中心
释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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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