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身份证丢了在北京想要补办,是可以的。根据户籍的不同,补办的流程也不一样: 1、北京户籍补办身份证的: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相关信息,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时间不得超过30日。凭领证回执到公安机关受理点领取身份证。 2、非北京户籍补办身份证的:需要本人携带户口本等,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待受理机关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经审核签发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客观: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