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多久谈话 |
释义 | 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对这个时间要求的掌握也不—样。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可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如果确有原因,党支部未能在一个月内开展谈话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上级有明确要求,需要对此进行书面说明,则由党支部出具情况说明即可。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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