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抗力和恶劣气候条件可以从不可预见性、不可克服和不可避免去进行区分。不可抗力除了自然灾害(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损失之外,还包括一些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地震、火灾等客观因素,国外将罢工也算作不可抗力,至于普通的劳动纠纷还达不到影响社会秩序,所以不构成不可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