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转移合并的流程如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 3、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4、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医保事后报销的条件: 1、持有医保卡:在就医前,需要确认自己持有医保卡,且卡上显示的信息和本人身份信息一致; 2、就诊医院具备医保业务资格:在就医时,需要选择属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同时需要确保该医疗机构和医生具备医保业务资格; 3、医疗费用:在就医后,需要向医院索取医疗费用,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4、报销申请材料:在就医后,需要准备好相关报销申请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处方、医疗证明、报销申请表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医保事后报销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申请前,先仔细阅读当地医保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能够顺利进行医保事后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