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两大类。在转制之前享受市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原则上在转制后的组织中可按照规定继续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直至退出该组织(男性最长补贴不超过60周岁、女性最长补贴不超过55周岁)。以“社区四保”转制组织为载体,在街镇建立的就业援助基地,在总量范围之内,新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照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直至从业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缴费当月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