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修空调高空作业意外谁负责 |
释义 | 如果维修理师傅是个体户,雇主的责任更大。如果维修师傅有所属的装修公司,雇主的责任小一点。这样的关系里,维修师傅的直接雇主责任更大,而作为业主,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多少,看三方的协商结果。 根据法律对承揽关系中双方责任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次事故中,维修工其自身职业要求其应当具备防护措施的常识,但在为您维修空调时因过于自信而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此次事故发生,故应认定维修工对此次事故具有重大过失,理应对自身的人身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您要求维修工维修空调时,并未对维修工有无从事空调维修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进行审查,故您在选任上存有一定过失,对此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总之就是,只要高空作业师傅在干活儿的时候出了事儿,雇主都要承担责任。以后再有这种性质的工作,找更靠谱的师傅吧。一个不注意安全防护的维修师傅,一旦出险,后果太严重了。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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