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选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一、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9、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原始工资册(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10、家庭成员拥有的储蓄存款凭证; 11、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 12、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 1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4、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5、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6、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7、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18、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9、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20、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工作人员的申请人提交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21、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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