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给员工降工资,应当说明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管是调动职工的岗位,还是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行。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若因此而与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但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行。 那么不同意降薪可以要赔偿吗? 劳动者如果因为违反规章制度而被降薪,无权要求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对劳动者实行降薪,劳动者有权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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