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务大厅需要什么学历 |
释义 | 公民申请公证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公证文书、权利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17、18条。申请表应包含申请人信息、公证事项、文书名称、证明材料、申请日期等内容。申请人应签名或盖章,无法签名者可捺指印。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 法律分析 公民申请公证的,应当依法填写公证处提供的申请表,注明身份信息,住址,联系方式,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公证文书,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权利证明材料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结语 公民申请公证时,需填写公证申请表,注明身份信息、住址和联系方式,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公证文书以及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和权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申请表应包含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公证事项及公证书用途、申请公证文书的名称、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和有关证人的信息、申请日期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在表上签名或盖章,无法签名或盖章者可用指印代替。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时,应提交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申请公证的文书和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还需提供财产权利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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