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的区别 |
释义 | 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个单位或组织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并对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区别 企业的负责人是代表经营公司以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生产经营或者是服务活动的人,一般来说都是企业的负责人都是由公司或者分公司的法人任命的,企业的负责人没有独立承担企业民事责任的权利;而企业法人则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一般都是董事长又或者是经理、厂长担任的。 药店企业负责人和法人的区别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针对法人单位而言的,总公司(公司或子公司)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只能有负责人,而不会出现法定代表人。对于非法人单位,比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才有负责人一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兼任,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判断的依据就是《公司法》上没有规定“不允许兼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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