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想退出的股东可以采用如下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看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解散事由的规定。如果约定的解散事由中就有楼主案例中的情况,依章程办理即可,无须劳力费神。 二、转让股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一个公司就这么两个股东,发生如此大的分歧,必然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股东完全可以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变更股东所需提供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关部门变更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4)由工商局出具的《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或章程或协议(股东会决议); (5)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6)带齐所有新旧股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另:变更法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大一寸免冠光面照片两张;并将证件号码填入《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内。如法人变更涉及股权变更,需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申报办理个人信息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