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区别 |
释义 | 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区别是: 房管局由政府的职能管理局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房管局对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进行管理,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方面进行管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的区别领导级关系区别,房管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依据当地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县)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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