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献血者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
释义 | 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 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 毫升 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还有以下权益: 1、自愿权。国家提倡18至60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每个公民有献血与不献血的选择,有献全血和献成分血的选择,有献一次血与献多次血的选择。 2、健康检查权。无偿献血者献血时可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等待遇。 3、健康保护权。对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不得超过400ml,严禁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4、免费用血权。无偿献血者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规定免交或者减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5、表彰奖励权。无偿献血者,有获得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表彰奖励的权利。 6、赔偿权。对血站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而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7、人格隐私权。献血者的人格应受到尊重,个人隐私应受到保护。 无偿献血的流程如下: 1、献血者携带有效证件到献血地点,有效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者是警官证、军官证等; 2、献血者要仔细阅读无偿献血注意事项以及知情同意书,然后填写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日、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 3、初筛,也就是化验献血者的血型,包括ABO血型RH血型,还要化验转氨酶浓度; 4、无偿献血,经过3-5分钟的时间,就可以献出300-400ml的新鲜血液; 5、拔出献血针后要进行胶布固定止血; 6、领取献血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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