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章丢了,需要按照以下方式补办: 1、发票专用章遗失之后先去发票专用章备案公安单位进行报案,由公安单位出具报警回执 2、发票专用章丢失补刻需要在所在地区的省级或者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 3、刊登遗失证明完成后携带报纸原件去公安局指定的地点补刻发票专用章 补办需要的材料 1、补领申请书 2、营来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刻章登记卡;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6、登报遗失声明原版报纸。 什么是发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