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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几名业主租期未到就被清退,租客可以如何处理
释义
    最近,青岛几名业主租期未到就被清退的消息引发热议。首先房东是没有权利的,房屋租赁没有到期,如果让搬出,那么违法租赁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违约损失。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所以,房东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一、租赁房东违约怎么赔偿?
    房屋租赁房东违约,承租人首先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赔偿;其次房屋租赁房东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双方约定的损失,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房东索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欠房租但没合同能追回吗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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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