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赔偿标准如下: 1、若老人是自己摔的,自负风险,若是其它乘客推的,由乘客赔偿;其中售票员、司机未尽到制止职责的,公交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若老人是公交车原因造成的,如公交车急刹、急变道等,公交车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如果老人摔倒是双方共同的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承担损失,协商不成法院诉讼,由法院认定; 4、公交车司机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公交车司机是公交车公司的职员,致人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公交车司机过错明显,承担相应责任; 5、市民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的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6、公交车司机系职务行为,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司机和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