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强化房地联动机制;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对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证明的购房人禁止5年内在东莞市购买商品住房;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从严查处消费及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行为;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贷款,对热点楼盘实行公证摇号选房、积分排序选房、延长限售年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